后补报关单等情况说明

2023-10-06 23:45

1.遗失进口报关单如何补办+情况说明

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出口单位遗失海关已签发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报关单要求海关予以补办的,需向海关提供其所在地外汇管理局签发的未核销证明、企业补办申请报告以及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向报关单的原签发地晦关申请办理。

(二)海关指定专人负责受理企业的补办申请,统一使用《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核销联)补办审批表》,经审核后,单证齐全符合补办规定的,调阅、审核电脑报关单数据,开具查单联系单(核查报关单统计联),封交总关数据统计处(已实行通关改革的由本关核查),经过核查统计联,确定货物已实际离境,审核无误后,方予办理。

(三)主管海关审批后,通知有关企业。企业接到海关的通知后,向海关机关服务中心在各关(处)的打单部门递交报关单企业存查联以及由企业填写的报关单证明联以及由企业填写的报关单证明联打印清单(一式三份,该清单向海关机关服务中心在各关(处)的打单部门领取)以办理补打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联的手续。

2.遗失进口报关单如何补办+情况说明

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出口单位遗失海关已签发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报关单要求海关予以补办的,需向海关提供其所在地外汇管理局签发的未核销证明、企业补办申请报告以及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向报关单的原签发地晦关申请办理。

(二)海关指定专人负责受理企业的补办申请,统一使用《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核销联)补办审批表》,经审核后,单证齐全符合补办规定的,调阅、审核电脑报关单数据,开具查单联系单(核查报关单统计联),封交总关数据统计处(已实行通关改革的由本关核查),经过核查统计联,确定货物已实际离境,审核无误后,方予办理。(三)主管海关审批后,通知有关企业。

企业接到海关的通知后,向海关机关服务中心在各关(处)的打单部门递交报关单企业存查联以及由企业填写的报关单证明联以及由企业填写的报关单证明联打印清单(一式三份,该清单向海关机关服务中心在各关(处)的打单部门领取)以办理补打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联的手续。

3.如何补办报关单及证明联

报关单

(一)出口单位遗失海关已签发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报关单要求海关予以补办的,需向海关提供其所在地外汇管理局签发的未核销证明、企业补办申请报告以及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向报关单的原签发地晦关申请办理。

(二)海关指定专人负责受理企业的补办申请,统一使用《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核销联)补办审批表》,经审核后,单证齐全符合补办规定的,调阅、审核电脑报关单数据,开具查单联系单(核查报关单统计联),封交总关数据统计处(已实行通关改革的由本关核查),经过核查统计联,确定货物已实际离境,审核无误后,方予办理。

(三)主管海关审批后,通知有关企业。企业接到海关的通知后,向海关机关服务中心在各关(处)的打单部门递交报关单企业存查联以及由企业填写的报关单证明联以及由企业填写的报关单证明联打印清单(一式三份,该清单向海关机关服务中心在各关(处)的打单部门领取)以办理补打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联的手续。

证明联

一般只需要企业写一份情况说明,盖上公章就好。

若你所在海关对此要求十分严格,那么就要银行出证明了。

内容就简单的写几句就好了。

报关单号,要出证明的原因,报关单是怎样丢失的等等,一般都OK的,没什么难的。

4.补办报关单证明应具备那些资料

1、货物报关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原件及复印件(无复印件的须提供电子口岸退税子系统中出口货物报关单号码及内容并加盖企业公章);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无复印件的须提供电子口岸退税子系统中出口收汇核销单号码及内容并加盖企业公章); 3、出口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当事人遗失情况的详细说明; 5、出口企业的遗失报告(须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6、遗失报关单相应的运单或提单复印件; 7、电子数据申报软盘; 8、《补办报关单证明申请表》; 9、退税机关要求的其它资料。

出口企业须在所有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 出口企业应将所有资料复印件与说明单独装订成册,交退税机关留存。

5.什么是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

(1)概述 出口企业遗失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需向海关申请补 办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 明》(根据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生成),再据此向海关申请补办。

(2) 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1) 出口货物报关单(其他未丢失联次原件及复印件)。 2) 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原件及复印件)。

3) 出口发票复印件。 4) 如出口企业无法提供要求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 收汇核销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应提供通过电子口岸打印出的丢失 的出口报关单和核销单信息。

5) 载有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的报告》有关信 息的电子数据。 (3) 对纳税人的时限要求 出口企业应在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 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

(4) 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5) 办理流程 1) 受理审核。

① 审查出口企业提供的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② 核对出口企业提供的各种资料的复印件内容是否与原件相符, 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出口企业签章,核对后原件 返还纳税人。

③ 审核《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的报告》填 写是否完整、准确,填写内容与附送证件、资料相关内容是否一致,签字、印章是否齐全。 ④ 纸质资料不齐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 知出口企业补正或重新填报。

⑤ 纸质资料符合要求的,将《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 单证明)的报告》有关信息准确录入(或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 审核。 2) 核准。

审核通过的,打印《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签署 审核意见,提交审批人签字(或签章)后,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 章),退给申请人。

6.丢失报关单证明联怎么补办

(一)进口报关单证明联报关单位应当自原证明联签发之日起1年内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

(二)出口报关单证明联1.企业遗失海关已签发的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应在货物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持国税局的未退税证明由报关单位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2.企业遗失海关已签发的出口货物外汇核销专用报关单的,应当自原证明联签发之日起1年内由报关单位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对超过1年,且自进出口之日起未超过三年的进出口报关单,进出口单位需持外汇局签署意见的“进出口货物报关情况证明”到报关单原签发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现场海关核定属实后,将“进出口货物报关情况证明”一联归档,一联退进出口单位办理收付汇及核销手续,不需再补办报关单证明联。超过三年的不予补办。